■ 王石川
4月18日,童话作家郑渊洁在其个人微博发表告别书称:“从今天起,我告别商标维权,不再对侵犯我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在先权益的673个侵权商标维权。我每天依然写作,但写出的作品包括已经写出的长篇小说等永远不再发表,因为发表了将面对商标侵权而难以维权成功。”
在维权路上一向骁勇善战的郑渊洁,突然表示告别商标维权,确实让人意外。所谓的“不再发表作品”,也让他的“粉丝”颇觉遗憾。
“郑”在维权,为何戛然而止?郑渊洁解释称,他已经68岁,生命时间明显不够用于对673个侵权商标维权。而维权之举屡屡受挫,也让他“对商标维权丧失了信心,在商标领域面对侵权看不到维权成功的曙光。”
从郑渊洁告别书中透露的情绪看,他有不甘、不服,也有不满。那么对郑渊洁不再对673个侵权商标维权、不再发表作品一事,可以有多元化的解读空间。
首先,身为一名成功的童话作家,郑渊洁创作成就为人瞩目;同时,他有强烈的商标权和著作权意识。为维护自身权益,他多次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与盗版商、侵犯其商标权的企业作斗争。这对唤醒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对全社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都有积极意义。
其次,因维权受挫便告别商标维权,乃至不再发表作品,明显带有“赌气”成分。还希望这位颇有成就的童话作家细细思量。
最后,合法权益应获保障,也要防止权利滥用。有没有侵权,是如何侵权的,都应回归法律。同时,也要防止碰瓷式维权,防止以维权之名行“垄断”之实。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告别商标维权,但可确定国家不会因此而弱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会放松对侵权现象的打击。在制度安排上更精准,在监督上更有力有效,同时降低公民的维权成本,则知识产权保护将迈上新台阶。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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