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邓小勤女士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玉霞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增加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豪先生共同完成相关审计服务工作。增加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邓小勤女士、许玉霞女士及张伟豪先生。
二、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豪,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豪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进行,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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