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阳琛 张家振 上海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
《规划》还强调,全面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力。
无独有偶,3月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表示,工信部将锚定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战略目标,以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拓展为主攻方向,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发展。
而在地方,一场数字经济“争先战”正如火如荼。《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纷纷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比如,“数字经济大省”浙江省提出,2023年,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3%左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51.5%;上海市则首次提出,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
“目前,数字经济近似于2019年的新能源汽车,正处于产业浪潮大爆发的前夜。”多名业内人士预计,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现代化产业已成为重塑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在稳增长背景下数字经济将是全国两会科技政策落地的重要方向。
提出“2522”框架布局
“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上述《规划》提出。
《规划》还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
“《规划》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方向性、纲领性文件。”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明确的阶段性目标为数字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让《规划》实现更具可行性。同时,《规划》高屋建瓴地提出了“2522”整体框架,通俗易懂更容易被基层所接受,让《规划》更具可执行性。
盘和林分析认为,未来,《规划》还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但要注重和数字中国建设的实践经验相结合,注重政策激励,尊重社会客观规律,在推动数字中国落地方面进行细致布局,从优化数字中国建设执行环境着手,推动《规划》落地,实现数字中国蓝图。”
记者注意到,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规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强化人才支撑以及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推出多项举措,尤其是明确将数字中国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
长江证券研报分析称,我国信息化始终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此前的信息化政策往往以顶层规划的方式下发,执行力度可能存在欠缺。但此次《规划》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数字中国建设统筹协调机制,要求开展数字中国发展监测评估,将数字中国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围绕数字经济的一系列顶层规划,有望加速落地进程,支撑我国信息化整体渗透率的加速提升。”
“资金保障措施、干部考核体系等配套设施的完善,有力验证了数字中国、数字经济的顶级战略地位,相关产业推进或持续超预期。”国盛证券方面如是表示。
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数字经济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
《规划》指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首先就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究制定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究其原因,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副所长荀玉根表示,我国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宏观经济结构从大到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在荀玉根看来,发展数字经济,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创新突破,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产业融合,有助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
“数字技术是信息时代社会发展的必然。”盘和林也表示,AlphaGo、智能物联网、自动驾驶、元宇宙、Web3.0、ChatGPT等是最近几年科技领域的热点词汇,这些词汇的共性在于都和数字技术相关。“信息时代,数字产业繁荣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数字中国建设是顺应科技潮流之举,助力中国企业跟上信息时代。”
事实上,如何与实体经济进行深度融合,也一直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必答题”。《规划》指出,要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绿灯”投资案例引导作用,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对此,盘和林认为,当前,我国实体企业转型升级有一定的迫切性,所以亟须通过快捷方式来实现转型升级,而相比于科技研发,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的融合见效往往更快。通过数字技术和企业销售、管理、供应链融合的方式,能够立竿见影地帮助实体企业实现提质增效降本;通过数字技术融入到产品服务的方式,能够帮助实体企业缔造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各地“掘金”数字经济
自2017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数字经济”和“数字中国”已连续多年被重点提及。
“数字经济”也是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例如,浙江省提出,2023年,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3%左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51.5%;上海市则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8%;江苏省则“力争数字经济规模突破5.5万亿元”。
从2017年开始,各地也在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如今,浙江省又提出要以更大力度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明确将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加强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人工智能、网络通信、工业互联网、高端软件、集成电路、智能计算、区块链等战略性产业。
在寻求快速发展之余,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越发凸显。作为长三角地区的“龙头”,上海市则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2023年着力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湖南省委会主委何寄华表示,现阶段的大型数字经济平台已具有垄断国民性、快速扩张性、高度逐利性和国际流动性。为实现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安全和社会稳定,亟待加强数字经济平台的监管与立法,推进大型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何寄华建议,出台数字平台安全专项立法。同时,成立专门数字平台监管机构。“成立高效权威的数字经济监管机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数字经济市场,强化平台经济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维护数字经济的合法、稳健运行。”
“数字经济发展亟须司法智慧的引领。”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认为,人工智能应当为人所控制,而不能异化为对人的控制。司法对于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引起的数字鸿沟、算法歧视、破坏隐私、损害知识产权、滋生黑灰产业等问题,通过在个案中阐明规则,发挥引领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作用。
对此,巩富文建议,第一要确立以数字正义规制数字经济的司法价值观;第二要促进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调发展;第三要筑牢服务数字经济发展与安全的司法屏障;第四要提升国际数字经济治理司法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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