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讯在一网店购买“刷粉”服务后,把这店告了
网络直播是近年流行的一种网络社交方式。粉丝数、人气值是反映主播关注度的主要标准,也决定了主播的影响力和经济收益,“刷粉”、“刷量”等黑灰产也营运而生。9月21日,南都记者从浙江杭州余杭法院获悉,当日,余杭法院宣判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被告杨某因在淘宝网销售刷粉服务,被腾讯公司起诉,其经营额仅3万余元,被法院判赔15万。
该案中,被告杨某系一普通淘宝卖家,其在淘宝店铺中销售“企鹅电竞粉丝低价主播定制”产品,并号称“廉价高质 安全可靠”,引起了原告腾讯公司的关注。
腾讯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在其店铺中购买了180份“人气2小时 人气10W,粉丝2000”产品,支付了180元,要求其为特定直播间“刷粉”。接单之后,杨某即刻开始了他的“工作”,短短一个小时,该直播间的观看人气从1016上涨到14.5万,粉丝数从0增加到为2224人。杨某的这一波操作被公证处全程录像,最终成为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的重要证据。腾讯公司据此向余杭法院起诉,认为杨某的上述行为属于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其赔偿100万元。
余杭法院经审理认为:企鹅电竞直播平台作为移动电竞平台,集手游职业竞赛、互动视频直播等功能,汇聚大量游戏主播。腾讯公司为促进主播之间的良性竞争,通过设置人气值、粉丝数对主播的直播行为进行评价。人气值及粉丝数量的多寡,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主播的受欢迎程度,也反映了其直播服务的质量,而主播的高热度也会进一步给主播更多的关注度和收益。主播通过“刷粉”、“刷人气”来虚构其直播服务的关注度,明显会误导消费者,破环了企鹅电竞直播平台的正常信息评价机制,扰乱了主播之间的良性竞争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杨某通过技术手段帮助主播“刷粉”、“刷人气”的行为属于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杨某的上述行为破坏了直播平台对主播的正常评价机制,腾讯公司为保障该评价机制的正常运行,必然需为清除该些虚假数据进一步投入运营成本,同时,该些虚假数据注入平台数据库,必然会污染相关数据资源,进而影响腾讯公司的运营决策,而且,虚假的关注度虽然短时间内吸引了消费者的关注,但非因优质而获得的关注必不能长久,长此以往必然导致相关用户的流失,进而对平台声誉及整体竞争力造成重大影响。故法院最终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5万元,刊登声明以消除对腾讯公司商业信誉的不良影响。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吴佳灵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发布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