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将至,强制加班很痛苦,拒绝加班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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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员工痛批领导安排加班#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该事件之所以引发全网共鸣

  是因为切中了职场痛点

  一张张聊天记录截图怼出了大家

  对强制加班、无效加班的深恶痛绝

  强制加班很痛苦

  那如果不加班呢

  领导会不高兴,影响晋升

  工作做不完,堆到第二天会更多

  工资会很低,周六加班一天抵平时三天工资

  大家都加班,自己不加容易被边缘化

  不加就跟陈志龙一样,怼完丢掉工作

  ......

  从网友讨论不难看出

  大家多多少少都受过

  “不得不加班”的委屈

  对于强制加班多是敢怒不敢言

  这些病态的、畸形的“加班文化”

  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岁岁提醒

  如果公司强迫加班或者利用其优势地位让职工不得不加班的,属于违法行为。对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若是公司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给予处分或解雇也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赔偿。

  所以拒绝不合规加班,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加班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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