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两只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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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两只养老

  目标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旗下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FOF)”)增设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Y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上述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和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仅接受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原有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后,将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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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

  (1)申购费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豁免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届时请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

  (3)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25%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 %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75%的年费率计提。

  2、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FOF)

  (1)申购费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豁免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届时请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

  (3)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9%年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45%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 %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财产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75%的年费率计提。

  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等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增加Y类基金份额,我司就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两只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在官网披露,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书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1、《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2、《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3、《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4、《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附件1: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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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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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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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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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量基金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长量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3年4月6日起参加长量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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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3年4月6日起,投资者可在长量基金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长量基金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6日起,投资者通过长量基金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长量基金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长量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长量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长量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长量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长量基金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长量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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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4月6日起开放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增设Y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已于2020年4月16日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详见相关公告。

  (2)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进行申购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进行申购以及定期定额投资。

  (3)本基金Y类份额的日常申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6年4月13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日的次三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自2023年4月6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详见相关公告。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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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笔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笔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开办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则具体费率优惠措施及业务规则以该代销机构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全部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在3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3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在不同的时间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Y类份额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由于各销售机构业务安排等原因,各销售机构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品种和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2 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请办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3 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5.4 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以上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5.5 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5.6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5.7 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请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在T+3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4日起查询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情况。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非直销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在T+3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份额的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除遵守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外,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者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5)风险提示: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4月10日(星期一)暂停海富通美元债(QDII)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4月10日(星期一)暂停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ETF的申购、赎回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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