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公募基金专业理财在居民养老投资中的作用,发展专门服务个人养老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别,2018年2月证监会发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基金公司的首批养老FOF基金随后于2018年8月破茧而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养老目标FOF基金合计203只,占我国公募FOF总数的59%;养老目标FOF基金总规模1080.3亿元,占我国公募FOF总规模的48.3%(注1)。可见,目前养老FOF基金已占据我国公募FOF市场的半壁江山。
2022年11月4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将优先纳入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首批公示的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129只基金均为养老目标基金。
《指引》中规定,“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投资策略的不同,养老目标基金分为两类:目标风险基金和目标日期基金。
总体而言,养老目标基金具有以下特征:
持有期限制:养老目标基金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的最短持有期限应当不短于1年,并且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基民“管住手”, 也有助于减少非理性频繁交易可能带来的收益损失。控制波动风险:一方面,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基金中基金(FOF)形式,80%以上资产投资于基金,将投资风险进行二次分散,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波动风险;另一方面,《指引》中规定了基金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明确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上限为1年、3年或5年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60%、80%,即原则上封闭运作或最短持有期限越长,基金可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越高,实际通过拉长期限来平滑投资组合风险,力争提升预期收益。费率优惠:养老目标基金对于“个人养老金基金”专门设立单独的Y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并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2022年11月11日,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对选定的养老目标基金增设Y份额,Y份额作为个人养老金专用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并且托管费和管理费实施优惠。此外,《指引》对养老目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以及基金投向的标的基金(简称“子基金”)分别做了详细的规定,总体上比普通基金的要求更严、标准更高。
最后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按照《指引》规定,养老目标基金应当在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而其他公募基金则不得使用“养老”字样,即以专属命名方式,将养老目标基金区别于普通基金。同时,“养老”的名称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投资者在投资前须充分了解产品特征和相关风险。
注1: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2年9月30日。
数据及图表来源:易方达投资者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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