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要通知: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开始了!
小伙伴们注意
2023年度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缴费开始了
具体的缴费时间、对象、金额、方式
快来一起看看吧
01
集中征缴期
2023年度全省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02
征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03
征缴标准
2023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政府按照缴费档次,分别对缴费人员给予30元—300元的补贴,多缴多补,多缴多领。最低缴费标准以各市(区)公布的缴费政策为准。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四类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继续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原政府代缴费标准不变。
04
缴费渠道
🌑参保人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办税服务厅柜面(仅收现金)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人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合作社、秦农银行及其开通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人亦可通过微信APP的“城市服务”、“支付宝”APP的“陕西社保缴费”、“陕西养老保险”APP的“我要缴费”以及“云闪付”APP的“城市服务”办理缴费业务。
05
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需前往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补缴和趸缴核定业务后,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重新办理补缴或趸缴核定业务。
06
缴费票据
参保人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同时,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省财政厅监制),作为缴费票据。
参保人亦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需要缴费的朋友
注意截止时间哦
-END-
📝来源|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采编整理 | 汪洋
📝审核 | 赵赵
⭐商务微信:xy12666
咸阳都市网
,赞 33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