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消协
故意遮挡生产厂家全称
虚假宣传“全球限量发行”
忽悠消费者有高价赠品
两个店铺合谋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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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八支队网络交易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队)对一起酒类直播带货案件进行查处,记者跟随采访,揭开了直播带货中某些商家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隐秘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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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网络交易队负责人对记者介绍:“执法人员在某直播平台上巡查时注意到同一主播在两间直播间中轮流出现,两家店铺都涉嫌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而且手法近似。经查,有4家公司、多个直播账号存在关联关系,都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违法事实。”
涉案文化传媒公司位于北京亦庄某写字楼,当天,记者跟随网络交易队执法人员看到,该公司有两间50多平方米的直播间,其中一间紧闭大门的直播间里不时传出主播与助播们大声推销的声音,“这已经是最低价了”“非常实惠”……另一间直播间中,分布着3个不同的直播场景,而不同的场景背后都摆满了各种名酒。该公司员工告诉记者,这些都是买来的空瓶。
被查的直播间
遮挡生产厂家全称
从执法人员在直播平台调取的录像中可以清楚看到,主播在直播销售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某款白酒时故意用酒瓶、手指遮挡住“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或“保健酒业”字样,让消费者误以为该款酒为贵州茅台酒厂生产。
网络交易队负责人表示:“如果仅是一场直播,可能该遮挡是无意行为,很难据此认定虚假宣传。但执法人员通过观看多场直播视频备份发现,店铺中不同的主播均使用不同的方式遮挡‘保健品酒业’字样,最终确定该行为系有意遮挡,属于违法行为。”
主播在直播时遮挡商品关键信息
虚构商品“身价”
在另一个账号的备份录像中记者看到,主播推销酒品套装时宣称“茅台某款酒全球限量发行19999套”“五粮液某款酒限量发行不超过1000盒,年消费100万的贵宾才能买到”。
而执法人员征询厂家得知,茅台该款酒并不是限量产品,五粮液该款酒发行超过1000盒,也并非年消费100万元的贵宾才能买到。
而在销售一款名为“金奖1915”的酒时,主播号称该款酒获得过“1915年博览会金奖”。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当年我国获得甲类大奖的酒类商品中根本没有“金奖1915酒”。
赠品“狸猫换太子”
主播在直播中还信誓旦旦地告诉消费者,将五粮液作为赠品,宣称是市场价较贵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普五52%vol、500ml浓香型白酒。该“五粮液”酒京东参考价为每瓶1069元—1250元。
然而实际赠送给消费者的是,市场价较低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尊耀酒(京东参考价为428—488元/箱,每箱6瓶)。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子畏:以上问题极具代表性,可以说在直播带货中屡见不鲜。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2
合谋实行价格欺诈
网络交易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法人同时是4家公司、多个直播账号的实际控制人,所管理的账号涉嫌通过虚假宣传或价格欺诈的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还利用其控制的两家公司进行联合价格欺诈:
套路揭秘
当事人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分别在直播销售平台、传统电商平台销售同款白酒,同一款酒在直播平台标价为998元,在传统电商平台销售价标为7980元。
直播销售时,主播为了证明直播间的价格非常优惠,会在推销时打开手机,佯装在网上寻找其他平台的销售价格,其实搜索出来展示的是与其合谋的网店的价格,让消费者误以为直播间的商品价格便宜。
网络交易队负责人:
如果同样的商品在不同平台的店铺价格过于悬殊,消费者就要注意了。同款商品在A、B两个平台的两个店铺通过合谋价格从而产生的价格欺诈,消费者很难察觉。
直播带货要符合《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若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宣称“全网最低价”“宇宙最低价”等,则涉嫌违反有关规定,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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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一对一推销陷阱最难防
被查处的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在北京某写字楼租用多间办公场所,业务也不仅限于直播销售。该公司有专门人员负责联系曾经在直播间购买过商品的消费者,并添加微信好友,然后进行一对一的商品推销。在私域空间推销时,依旧采用虚假宣传的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
有些主播在直播间不敢随意夸大,但在推送给消费者的微信文案中便肆无忌惮地夸大其词。记者看到该公司在微信推送的销售海报中宣称:某款酒“年销售量突破2亿”,在该公司线下的办公场所中也看到了相应的文案设计。
记者还看到,该公司发给用户的宣传短视频中,展示了其线下门店及门店内的高端酒水,经执法部门核查,该线下门店并非当事人所有。
网络交易队负责人: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其宣称的销量没有事实依据,属于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
直播带货视频一般在公域空间展示时,其违法行为就不易被消费者发现,转为私域空间推销后,变得更为隐蔽,不但消费者,就连执法人员都不容易获得其违法证据,消费者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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