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如今,一些网络谣言屡禁不止,不断发酵,严重误导公众判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整治网络谣言不仅是网络生态治理的重点,亦是维护网民权益的需要。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针对网络谣言治理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她认为条件成熟时可出台专门的《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以提升打击网络谣言的权威性和力度。
彭静注意到,当前网络谣言治理仍存在立法空白,如《刑法》对“严重后果”及“重大损失”等没有明确界定,缺乏针对“网络虚假信息和谣言”的明确规定,难以实现精准打击;此外仍欠缺统一的互联网基本法或专门针对网络谣言的法律,造成了造谣成本低、辟谣成本高的现状。
为此,彭静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压实平台责任。应完善网络谣言的法律制度,对《刑法》第291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安全法》等予以完善,对网络谣言的概念、法律关系与责任等进行统一界定,同时改善谣言治理的分散性条款,实现法律体系的内部整合,条件成熟时出台专门的《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以提升权威性。
其次应加强网信办与网站平台间的协同联动。通过信息共享加强谣言发布源头防范,联合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澄清事实。由行业组织制定防止虚假信息和谣言的职业道德准则,构建新闻信息评议制度,并设立信息委员会对信息内容争议案件进行评议。
还应健全网络谣言的激励与惩罚机制。建立“梯次化”的激励机制,根据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实行奖励。深入融合平台监管和网警监管,必要时进行联合惩戒。建立违纪违规媒体档案制度,对严重违规的社交媒体,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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