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揭露:日本排海核污染水≠核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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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梅宏教授在著文中指出,日本此次排放的“核污染水”不等同于核反应堆正常工作时所排放的“核废水”,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且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截然不同。

日本此次排放的污染水源自2011年3月11日在处理因地震海啸引起的福岛核电站严重受损,3个堆芯完全熔毁。当时的处理方法是通过人工抽取海水直接浇到这些高温的熔融堆芯上强行降温,这一过程会产生200多种对生物具有剧毒的强放射性同位素。

与之不同,核废水,是指核电厂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核废料之一。目前人类对其研究较多,技术上相对成熟,在遵守严格的标准后可以进行排放。专家研究认为,核废水的排放标准不适用于核污水排放。

核污染水中,很多放射性核素尚无有效处理技术。福岛核污染水中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例如氚、碳-14、碘-129等,其中很多放射性核素尚无有效处理技术,而日本却一直在做出“问题只在于氚元素”的误导。

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核素,影响人类健康。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高之国表示,这些放射性核素进入海洋环境生态以后,氚可能还不是最危险的,对人类、对海洋生物影响危害最大的是碳-14和碘-129,碳-14的半衰期超过5000年,碘-129的半衰期更长。碳-14会在海洋生物,也就是鱼类的体内聚集,碳-14聚集的丰度或浓度可能是氚的50倍。

学者揭露:日本排海核污染水≠核废水

福岛第一核电站 图源:视觉中国

核污染水影响范围,涉及全球。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3年后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国和加拿大将遭到核污染影响,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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