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粉”已是公开秘密 影响力难辨真假
流量泡沫“侵袭”数字经济蓝海
赵乃育 绘
数字经济时代,粉丝带来流量,流量产生价值。当人们惊叹于诸多大V、网红庞大的粉丝量时,也许不会想到,其中很多粉丝是买来的。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粉丝买卖”已形成一条涵盖工具开发者、账号商人和代理商的黑色产业链条。尽管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打击从未间断,但“刷粉”技术不断升级,“假粉丝”伪装得更为逼真,平台防不胜防。
如今,购买粉丝已成为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氛围已经形成。无论是明星、商家,或是企事业单位,哪里有流量存在,哪里就有“粉丝买卖”。这不仅属于欺诈行为,用户可能因此落入网络诈骗、情色陷阱等圈套,也造成数据失真,侵蚀数字经济基础。
从“僵尸粉”到“达人粉”
“刷粉”技术越来越高
只要在多个社交平台上输入“买粉”等关键词,就能发现很多账号都发布了相关信息。但这些信息大多是一段乱序,或是一段没有逻辑的描述,只在内容中夹杂“刷粉”“刷赞”等关键词。
但记者同时发现,这些信息通常会配一张图片,图片中包含许多“黑话”,如“小耗”(小号)“芬诗”(粉丝)“砖伐”(转发)等,指代粉丝买卖的各项业务。图片中间则留有粉丝买卖代理商的联系方式或下单网址。
记者添加一位代理商微信后,对方立即发来一份微博业务的报价单:普通粉35元2000个,高级粉35元1000个,顶级粉80元1000个……
此外,代理商还“贴心”地提供各类套餐服务,达人冲量热销套餐、商家推广必刷套餐、网红推广人气套餐、旗舰必火套餐……业务涵盖增加粉丝数量、点赞、转发、评论等。
“不止微博,各大自媒体平台都有相应的业务,越新的平台粉丝价格越高,同时粉丝的价格高低,也由粉丝类型来决定。”一名代理商介绍,以微博为例,微博粉丝分为“僵尸粉”,有博文、有头像的“真人粉”,微博认证的“达人粉”三个类型。其中,“达人粉”的价格比僵尸粉高出两倍多。
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买卖粉丝的质量,不少代理商还透露,他们和社交平台内部有合作,实力有保证。其中一位代理商表示,他们技术在同行领先,可以做到让真人用户强制关注他人。另外,还有代理商表示,提供售后服务,粉丝掉多少可以补多少。
记者发现,除了直接“刷粉”,有的代理商还能提供更高级的业务,比如直接售卖“刷粉软件”、引流出售平台账号,以及带徒教学等。在一位代理商的报价单中显示,花费398元即可下载“刷粉”软件,花费1288元则可以获得“一对一”指导微博引流。
刷粉已成“公开的秘密”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粉丝买卖”的黑色产业链上,工具开发者、账号商人和各级代理商生产、售卖粉丝,互联网平台用户购买粉丝伪装流量,广告商家则根据粉丝数量判断用户的商业价值来投放广告。
“粉丝买卖”业务的上游是工具开发者和账号商。他们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生产假粉丝。一位账号商告诉记者: “一种是用手机号直接注册的账号,另一种是用其他平台的账号在目标平台转换登录,最后一种则是盗号、扫号、养号等方式获得的账号。这些账号通常用于刷量和引流变现。”
代理商是“粉丝买卖”业务的下游。为了广撒网寻求客户,账号商通常会招募数量众多的代理商售卖粉丝。这些代理商通过在网络上张贴“小广告”的方式,在各大社交平台中“见缝插针”,发布带有相关关键词的内容,留下联系方式或下单网址,吸引客户下单购买。
谁在购买粉丝?记者调查发现,购买粉丝已成为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从明星微博的关注量,到商家的商业价值认定,再到企事业单位的评优投票,凡是有流量存在的地方,就有粉丝买卖行为的存在。
在荔枝音频直播平台做主播的小柯(化名)就坦言,自己曾经买过粉丝。“粉丝多不仅直播收到的礼物多,而且经纪公司为了留住粉丝多的大主播,在利益分成上也会有所妥协,愿意分更多的钱给主播。”小柯说,主播的粉丝多少直接关系着个人收入。
在新浪微博做美妆博主的桃桃(化名)透露,广告品牌方在衡量博主商业价值时,首先参考的就是粉丝量。如果粉丝量不达标,品牌方根本不会考虑投放广告。
桃桃认为,粉丝量更像是一张“入场券”,但是真正决定博主商业价值的还是其生产的内容质量和“活粉”的购买力。
对于广告投放者而言,买卖粉丝的后果之一就是导致数据失真。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负责推广工作的乔伊(化名)进入广告行业已经四年,她亲眼见证了网红粉丝量的持续攀升,也见证了粉丝的“贬值”。
“几年前,一个网红如果能有200万粉丝,报价能达到十几万元。但是近几年,买粉丝成了业内心知肚明的操作,只有粉丝数量这个数据,已经不能完全证明网红的影响力。”乔伊说,由于粉丝参与度等指标会因为虚假粉丝的出现而失真,商家无法评估内容的实际效果。
“粉丝买卖”陷阱重重
亟须加强综合整治
如果说,“粉丝买卖”上游的操作者们是隐蔽在角落中,为下游的买卖提供技术便利,那游走在下游的账号商和代理商则直接与用户对接,为用户设置了一个个的流量陷阱。
账号商通过大量注册账号,既可以为顾客刷量,也能引流变现。记者发现,目前很多账号商注册账号后,通过刷粉丝、点赞、评论等方式,让账号逐渐壮大,吸引相关粉丝,最后将粉丝引流到微信等社交软件,赚取引流费。
被引流后,用户不仅会遇见销售假货等常见的网络诈骗,还可能会落入情色陷阱。记者发现,有的犯罪分子会用色情照片或视频吸引用户,或通过技术手段将账号的同城距离设置为0.1km,最后以添加联系方式需要“门槛费”为由头,对被吸引的用户收取费用。
对于这些借助“流量”欺诈用户的行为,长期关注数字经济领域的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刷量的核心是数据造假,其逻辑是“作假者获利更高”,刷量并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反而会使经营者不关心产品创新而热衷于虚假刷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
“从微观上讲,刷粉的本质就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因为虚高的播放量而付费观看,广告商因虚假点击量而支付更高广告费,这是欺诈消费者、广告商的钱财。”高艳东说,从宏观层面看,刷量会危及数字经济的基础。数字经济的基础是真实的数据,刷量等数据造假行为则会污染公共数据,进而误导公共决策,酿成数字经济危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各大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运营商都加大了打击虚假粉丝的力度,但是他们只能采取技术手段删除“僵尸粉”,却对“活粉”无可奈何。
多名专家表示,对于流量黑色产业的打击和治理,平台应强化技术防范体系,以技术手段防治虚假交易、虚假点击等刷量行为。相关法律应当加大对刷量行为的处罚力度,打击网络数据造假行为。同时,政府也可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把参与数据造假的“刷手”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在网络空间寸步难行;把默许刷量的平台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大数据造假者的社会成本。(记者 陈青冰 吴燕霞 赵宇飞)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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