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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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做好本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首善标准,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积极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工作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回应关切。3.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治乱、减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校内校外双向发力,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于2021年底前有效减轻、两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4.统筹作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加强质量监督。5.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6.加强作业设计指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7.用好课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等。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8.整体规划设计。学校要做好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资源的统筹,将课后服务时段分两个阶段进行整体规划、系统设计。第一阶段完成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日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第二阶段开展课业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点30分。两个阶段相互衔接,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9.丰富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10.拓宽服务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11.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以及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深化开放式互动答疑,惠及更多学生。四、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12.严格审批准入。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动态清零无证机构。13.严控学科类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15.强化经营活动监管。16.严控广告宣传投放。17.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18.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五、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19.推进优质均衡发展。20.规范教育教学秩序。21.提高课堂教学质量。22.深化高中招生改革。23.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24.做好课后服务保障。25.促进家校社协同。26.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7.全面加强组织领导。28.明确部门工作职责。29.强化监督检查。30.加强宣传引导。31.稳妥推进实施。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中央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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